前總統陳水扁今(2)日下午赴凱道行使請願權,表示《洗錢防制法》不應變成褫奪參政權終身的法案,特別強調此行並非為兒子陳致中奔走,而是有類似案件的所有國人。
陳水扁表示,他作為保外就醫的受刑人也享有憲法所保障的請願權,此次呈遞請願書,是這輩子首次行使請願權,且昨(1)日也已預先向監方報告。
《洗錢防制法》是在2005年陳水扁總統任內、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,陳水扁指出,當時因應世界潮流擬法案,但因為時間倉促,法案包山包海拼湊而成,導致眾多不同態樣的犯罪都放置於《洗錢防制法》內,初衷是為防治洗錢,而不是為了防治參選。
陳水扁認為,洗錢防制不應變成參政防治,但行政院版本的《洗錢防制法》使其變成褫奪參政權終身的法案,「今天有人把它誤用,說觸犯《洗錢防制法》被判刑有罪,不管是緩刑或是易科罰金,今後一律不得參選,這完全誤會當初《洗錢防制法》立法宗旨。」
陳水扁指出,自己於蓬萊島案入監服刑後就是更生人,「今天我們無視更生人保護,也無視從監獄出來的,特別是年輕時代所犯的錯誤,一輩子都不可原諒,而剝奪他終身的參政權,這樣合理嗎?難道更生保護是假的嗎?」因此請願,希望提供給總統蔡英文、行政院長陳建仁及立法院各黨團做參考依據。
陳致中因涉南港展覽館及龍潭購地弊案,遭判處1年有期徒刑定讞,5月11日將入監服刑。
陳水扁回應,「我們都認了,也不得不接受。」並表示陳致中的政治路坎坷沒有話講,也不能怪誰,因此本次請願與陳致中被判刑一點都沒關係,而是為有類似案件的所有國人。